当前位置:首页 > 医疗建筑 > 要闻 > 正文

山东:医院等三类新建建筑必须用“减隔震”技术

来源:大众网 时间:2015-05-06 11:49:25 [报告错误]  [收藏]  [打印]

核心提示: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的二级医院的门诊、医技、住院用房,县级及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,和抗震设防烈度7度(0.15g)区的三级医院的门诊、医技、住院用房,以及抗震设防烈度7度0.15g、Ⅲ类或Ⅳ类场地土以及8度的重点设防类(乙类)工程,在工程设计时应优先采用减隔震技术。

  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,日前山东出台《关于积极推进建筑工程减隔震技术应用的通知》,细分各类建筑应采用的抗震技术。

  其中,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的新建医疗建筑中三级医院用房,新建3层以上(含3层)中小学、幼儿园的教学用房、学生宿舍、学生食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以及部分特殊设防类工程,必须采用减隔震技术。

  此外,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的二级医院的门诊、医技、住院用房,县级及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,和抗震设防烈度7度(0.15g)区的三级医院的门诊、医技、住院用房,以及抗震设防烈度7度0.15g、Ⅲ类或Ⅳ类场地土以及8度的重点设防类(乙类)工程,在工程设计时应优先采用减隔震技术。

  据了解,《山东半岛城市群及郯庐断裂带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规划》日前也已通过评审,计划在6月底进行项目验收,进一步加强对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管。 

上一篇:东莞市人民医院拟建肿瘤中心大楼 预计8月开工
下一篇:北京顺义区制定“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”

关键词: 医院 抗震 减隔震
分享到:
[责任编辑:俞景曦]
免责声明:本站除了于正文特别标明中装新网原创稿件的内容,其他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互联网,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文字、图片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本站所发布图片或文字内容若涉及版权问题,请及时联系本站工作人员予以解决。QQ:2853295616 手机:15801363651。

招标投标更多>>

在建信息更多>>

政策法规更多>>

最新专题更多>>

推荐品牌更多>>